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它有关办法,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就宁波市人民检察院侦查办案中心改造装修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BJX2020242G;
二、项目预算价(最高限价):58万元;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概况 | 项目内容 | 数量 | 预算价 | 工期 |
1 |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主楼一层东南角,1-15至1-22轴/1-B至1-F轴区域,设计面积523m2,其中办案区面积360m2。 | 新砌隔墙,地面新做3mm厚PVC塑胶地板卷材,原有墙面软包拆除及新做软包,卫生间改造,和配套的水电安装工程,具体内容见预算书及工程图纸。 | 1项 | 58万元 | 40日历天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相关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 ||||
安全要求 | 合格。 | ||||
环保要求 | 整体装修结束后室内检测达到:GB50325-2020Ⅰ类标准。 |
四、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特定条件:
1、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期限:2020年09月17日至2020年9月24日每天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苍水大厦9楼919)现场购买。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0日09时00止;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苍水大厦9楼开标室)。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苍水大厦9楼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11000元。递交时间:2020年09月30日16时前直接缴入投标保证金帐户,不现场收取、不开具收据。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帐户名称: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海曙支行
银行帐号:2001 0122 0004 2254 8
十、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十一、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十二、联系人
采购单位:宁波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6212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2155号
招标代理人: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开明街437号苍水大厦9楼
联系人:周雨、杜宏发、吴健、陈娟、孙巧露、周倩男、叶原波
电话:0574-83890892、15306609699
邮箱:nbj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