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期限: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16日
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市看守所的委托,就宁波市看守所民警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BJX2020293C
二、预算金额:138460元
三、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项目内容:宁波市看守所民警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包括货物的采购、制作、包装、运输、安装等。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1 | 宁波市看守所民警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1批 | 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特定条件: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领取标书时间、地点及方式:
1、发售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16日每天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供应商到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开明街437号苍水大厦9楼919)现场购买。
3、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4、供应商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原件核对后退还)。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磋商将于2020年11月20日9:00(北京时间)在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宁波市海曙区开明街437号苍水大厦9楼评标室)进行磋商,供应商须派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九、其他事项:
1、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由供应商自行踏勘。
十、联系人:
采购单位:宁波市看守所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沁园街256号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13857485770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健 杜宏发 周雨 周倩男 叶原波
TEL:0574-83890892 15306674276
FAX:0574-83890892
E-mail:nbjxzb@163.com
办公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开明街437号苍水大厦9楼